烟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73-5346-7304

发票勾选认证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?

编辑:烟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11-02

1、纳税人确认用于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的操作时限,为上月申报期结束后次日到当月申报前2日,在上述期间勾选确认的发票,归属于当月申报期抵扣范围.(例如:9月增值税申报期限为9月15日,您定于9月12日申报,9月10日前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9月申报期申报抵扣;9月11日至10月申报期结束前2日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10月申报期申报抵扣,请注意:9月份您申报以后在9月份的申报期结束前不允许再进行勾选,从 9月份申报期结束次日起到下个月申报前两天均可勾选.).

2、为不影响当月的申报抵扣,操作员必须在勾选、确认期内对当期勾选的数据进行手工确认.纳税人可在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和确认操作期内,纳税申报前,可多次进行勾选、确认,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.

3、纳税申报后在本月申报期内不得进行勾选确认操作,若进行勾选确认操作,这部分勾选确认的发票将无法纳入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中,也不能参与下期申报抵扣.为避免损失,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,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.纳税人当日确认的数据,次日可通过"抵扣统计"功能查询到准确的可抵扣数据(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),并可下载所有抵扣明细数据.


上一篇:经营租赁特点

下一篇: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3-5346-7304
  • 咨询老师:秦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课程分类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3-5346-7304
返回顶部